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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大学2018—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工作方案
2018年09月06日 08:46 jwcpyk 点击:

冬季小学期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,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。为全面推进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工作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基本要求

贯彻落实《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》(2018年4月13日)、《中共中央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[2018]12号)的重要精神,着力引进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,吸引高层次“候鸟式”人才到海南大学课堂给本科生上课,让学生足不出海大,就能亲身领略大师的风采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社会竞争力。同时,与外聘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课程建设、专业建设、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以及学术交流,充分利用候鸟人才的智力资源,建设一流本科,提升海南大学的社会影响力。本次冬季小学期计划安排100门学分课程,开设100场讲座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1.2018年12月31日(周一)至2019年1月18日(周五)共计三周为冬季小学期。

2.2018年12月30日(周日)前本科二、三、四年级完成除冬季小学期外的其它所有课程的考核工作。

三、教学安排

冬季小学期教学工作主要覆盖本科二、三、四年级,各学院应当根据不同年级、专业特点,安排侧重点不同、各具特色的教学内容。

1.本科一年级

在不影响本学期课程学习、复习及期末考试前提下,可适当安排旁听其他年级冬季小学期开设的课程。

2.本科二、三年级

安排外聘专家开设专业选修课、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(素质教育通选课)以及专题报告等;安排外聘专家讲授创新创业能力、人际交往与辩论能力、人生理想与职业发展等方面课程;安排教学效果好、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开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、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等相关特色课程、学科竞赛辅导课、文体项目实训课等。

3.本科四年级

除适当安排修读外聘专家的课程外,可开展毕业论文指导课,就业面试辅导课,创业能力培训课、毕业实习实训课等。

4.各学院还可以针对大三、大四学生开设大学英语、大学数学、政治理论课程辅导课,提高学生考研、出国留学等方面的竞争力。

5.为有效利用冬季小学期时间,避免授课与其他活动的时间冲突,冬季小学期期间,上午时间主要安排课堂讲授,下午主要安排实习、实训、学科竞赛培训(不跨学院)等活动。若因教学要求需要全天或多天连续安排实习等活动的,应以专业为单位组织。

6.冬季小学期课程不允许4节连排,每位外聘专家每天排课不允许超过6学时;每个讲座不得超过3学时,每位专家讲座次数不超过2次。

7.如属正常教学计划安排的实践、实习,其学分按培养方案规定计算;其他的按照学时数计0.5-2个学分,可计入(或置换)专业选修课或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(素质教育通选课)等学分。

四、课程类型与数量

冬季小学期的课程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类:

1.专业选修课。该类学分课程既可以是教学计划内的课程,也可以是新增选修课程。

2.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(素质教育通选课)、心理教育、创新创业等理论课以及海南大学“特色课程”等。该类学分课程为适合全校学生修读的课程,可单独申报,面向全校学生开放。

3.专题讲座。各学院可以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在冬季小学期来我校开设专题讲座,以开阔学生视野,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与人文素养。

4.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1中课程(讲座)数量要求,做好课程(讲座)设置与外聘专家邀请。

五、外聘专家资格条件

1.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、权威研究机构(中国科学院等)的教授、研究员。每个学院确保邀请一名具有国家级专家头衔的高层次学者(院士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国家级教学名师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、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)。

2.我国知名企事业单位的企业家、高层管理人员(集团总经理、副总经理)、高级专业技术人才(总会计师、总审计师、总工程师、总规划师),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。

3.各学院应当积极聘请天津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知名教授来校授课。

4.邀请单位务必对外聘专家的资质进行审核,外聘专家应当严格符合上述规定,否则学校不纳入冬季小学期资助范围。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变更已审定的外聘专家。

六、经费使用

1.各单位邀请专家学者、行业名家授课及相关费用,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支付,经费使用标准见附件3。

2.学分课程经费不超过2万元/门,非学分课程、讲座经费不超过1.2万元/门,包括境内外的外聘专家劳务费、差旅费、接送海口美兰机场、海口车站费、接待费、助教津贴等相关费用,请各教学单位在限额内统筹使用,超出部分请自行安排配套资金。学校不承担除海口美兰机场、海口车站以外的接送车费。

3.海南大学教师课酬参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标准执行。

4.安排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、实习及实践、学科竞赛培训、科研训练等活动所需经费,从各教学单位2018年教学教辅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。

七、其他

各教学单位根据附件1的要求填写附件2(冬季小学期实施计划),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年10月8日(周一)前报教务处综合培养科汇总,由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。

联系人:王老师;联系电话:66262267

邮箱:hdwdm@hainu.edu.cn

附件:

1、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外聘专家授课课程门数(讲座场数)安排表

2、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实施计划(样表)

3、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相关工作事项及经费使用说明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外聘专家授课课程门数(讲座场数)安排表

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实施计划(样表)

2018-2019学年冬季小学期相关工作事项及经费使用说明